我市一部分企业难以落实 来源: 2011-06-16 20:35:47 纠错 热浪阵阵的持续高温中,让人异常难挨,防暑降温也成为了眼下一个极其重点的话题。但是,与高温气候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省出台的高温津贴标准在我市部分企业得不到有效执行。 本月上旬,我省发布的高温津贴标准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前提条件是“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这一行政举措,无论何种性质的用人单位、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然而,记者在我市的几家企业中了解到,企业职工并没有拿到所规定的高温津贴,有的即便有,也仅是一袋茶叶或是两袋白糖。事实上,按照规定,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我市相关部门有关人士对此称,高温津贴的发放,的确存在着监管不到位、执行情况参差不齐的现象。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一项人性化举措,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监管部门在做好监管等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而且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以及用工单位也要给予劳动者更多的关心、关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