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3月3日起全面放开拆迁安置房过户交易 来源:大同日报 2014-03-03 07:23:50 纠错 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同市今年起对暂停的古城保护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逐步恢复。3月3日开始,全面放开拆迁安置房的过户交易。 据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满足市民房屋抵押、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需要,从即日起,除政府发布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以外,古城保护范围内房屋、单位产和直管公房过户(仅限于直系亲属过户);拆迁安置房过户,不受5年后上市交易限制,可办理交易过户;房改房过户等4类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开始全面办理。 最受市民关注的是拆迁安置房过户。市产权办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城区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过户时需提供拆迁协议、入住通知书、房屋征收证、安置收据、维修基金发票,有回购的提供回购收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南郊区安置房需要提供拆迁协议、入住(选房)通知书或者(回迁)安置结算单、安置收据、维修基金发票、原拆迁房屋不确定产权的需要提供私产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以及南郊区拆迁办或者乡政府公章;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此外,过户时,需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缴纳各项税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