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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办(续)医保已开始

来源:大同晚报  2014-09-23 06:46:51 纠错

从9月22日起,全市陆续开始为城镇居民办理2015年度医疗保险业务,截止时间2015年1月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辖区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或续保)登记。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形式,特别照顾低收入和残疾人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80元,个人缴费2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8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160元;重度残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未成年低保对象财政补助90元,个人缴费10元;成年低保对象财政补助220元,个人缴费60元。
  
  22日上午,记者在城区南街街道办事处圆通寺社区居委会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张贴通知并认真接待社区居民的咨询。
  
  据城区南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这个时间段在各街道集中为城镇居民办理医保业务,愿意参保、续保的居民要抓紧时间。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须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办理续保人员须携带医疗手册复印件1张,直接到辖区街道办劳动保障窗口缴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新办或续保还须携带低保证、残疾证,并到社区开具低保证明

本文作者 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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