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通告 来源:大同日报 2014-12-09 16:30:40 纠错 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经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和200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老旧车必须在12月10日前全部淘汰。凡未按期淘汰的,将实行强制注销,并由涉车单位在12月12日前将车辆交到回收点。凡强制注销后仍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一律予以查扣、处罚,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问责。 特此通告 大同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