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联百城 大同大学大同乡村振兴研究院
"互联网 + 乡村振兴" 操作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惠联百城运营中心随时找到我们关注

大同房屋登记出现的新变化

来源:大同晚报  2015-02-28 08:52:52 纠错

据大同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在全国会有一个进程,目前我市相关部门还没有接到上级具体指示。所以,现在来看,3月1日之后,我市市民办理房屋登记,仍将继续执行现行的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大家需要携带的各种资料和证明材料仍和以前要求的一样。

但有一点变化需要提请大家注意:从3月1日起,凡购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进行首次登记时,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共同申请,明确产权归属及共有情况;在产权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将不予登记。如此一来,将会消除隐形共有人长期存在的情况,减少以后由此产生的产权纠纷。如果夫妻双方确定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则每人持有一本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所有,则该产权将登记为单独所有,今后该房屋再转让时无需配偶到场,产权人可以单独申请房屋过户。

本文作者 大同晚报 

热门代金券

限时促销

热门商家